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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允許商用房改租賃房 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上調

澳門房天下  2017-07-18 09:19

[摘要] 昨日,《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發布,16條新政,從商改租、入學、稅收、水電等領域,對住房租賃進行史無前例的大力扶持。同時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

昨日,《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發布,16條新政,從商改租、入學、稅收、水電等領域,對住房租賃進行史無前例的大力扶持。

同時,爲穩定房地産市場合理預期,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7月17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方案包含了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學、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增加、出租住房稅收有優惠等政策。

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重點包涵:

一、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

二、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職工月提取限額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提高至40%。

三、落實稅收優惠。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四、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加強租賃住房家具、家裝環保監督、燃氣消防安全監督,確保租賃住房室內環保、安全,滿足居住標准。

五、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造成租賃住房,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准執行。

六、保護承租人的穩定居住權。通過對租期和租金依法進行規範,控制承租人租房成本,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

七、扶持住房租賃企業,打造廣州現代租賃産業總部經濟。

在這樣的背景下,依舊也就意味著,主要迎來重磅利好的是主城區的物業,無論是住宅或是商業用地,尤其上商業用地。

據中原地産統計,2017年6月末,廣州一手公寓已批未售存貨增至19658套,較年初增加3600余套;根據近3年平均去化速度估算,去化期爲7.7個月。

在330新政後,公寓不能賣給個人,此方政策允許改爲租賃用地,是一種一舉兩得的盤活方式。截至目前,主城區的公寓項目,大部分仍然承擔著租賃的用途。

如今,新政策深化租賃用地的幾個方面後基本實現租購同權,下一步,租房將有可能承擔了一部分新置業群體的購房需求。

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以下是通知原文:

一、指導思想

積極支持租賃住房方式,加快構建租購並舉的住房體系;鼓勵發展現代住房租賃産業,催生新的經濟增長極;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夯實經濟社會長久向好發展的住房基礎。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形成政府、企業和個人互相補充、協同發展的租賃住房供應體系,促進大、中、小住房租賃企業蓬勃發展;多層面支持住房租賃消費需求,實現租者幸福居住;建設市場規則透明、誠信體系完善、政府監管到位的住房租賃市場環境,充分激發市場活力。

三、具體措施

(一)保障租賃雙方權益,支持租賃居住方式。

1.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産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爲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市教育局牽頭)

2.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和發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月提取限額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提高至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40%。具體實施細則由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

3.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租賃居住權利。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劃出一定比例,優先租賃給符合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規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4.落實稅收優惠。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落實營改增關于住房租賃的有關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對房地産中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産,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落實國家關于對個人出租住房和承租住房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市國稅局、地稅局牽頭)

5.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加強租賃住房家具、家裝環保監督、燃氣消防安全監督,確保租賃住房室內環保、安全,滿足居住標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公安消防局、質監局牽頭)

6.保護承租人的穩定居住權。通過對租期和租金依法進行規範,控制承租人租房成本,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7.逐步加大貨幣化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施力度。完善租賃補貼制度,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對符合條件的群體給予租賃補貼,形成公租房與市場租賃住房互爲補充的住房保障體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二)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滿足新增住房需求。

8.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將租賃住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以招標、拍賣、挂牌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價率超過一定比例後,由競價轉爲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市國土規劃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配合)

9.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造成租賃住房。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改建後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變,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准執行。公安消防等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改建後的實際使用性質進行審批驗收。改建後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市國土規劃委、公安局、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管委、環保局,廣州供電局,市自來水公司,廣州燃氣集團公司配合)

10.允許出租人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範改造住房後出租。改造中,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必須確保消防設施、防水功能、排汙功能完好有效;不得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安全;不得加建衛生間、廚房。租賃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臥室”“起居室”爲出租單位,不得按床位出租。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三)壯大現代租賃産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極。

11.扶持住房租賃企業,打造廣州現代租賃産業總部經濟。鼓勵供應主體多元化,搶占發展廣州現代租賃産業總部經濟的先機。提升住房租賃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住房租賃企業按生活性服務業執行相關政策。執行公租房租金標准的住房租賃經營機構,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39號)規定享受相關優惠。(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配合)

12.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城中村”住房,將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等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範管理。鼓勵並扶持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參與老舊社區、“城中村”和廠區租賃住房微改造,實施專業化運行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財政局、城市更新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公安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

13.發展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支持傳統物業服務企業向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轉型,拓寬服務領域,鼓勵開展“管家式”服務,爲業主提供房屋租賃中介、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

14.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負責統籌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資、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將政策性住房納入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供應和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資委配合)

15.建立健全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台。推廣線上線下租賃服務一體化,實現現代租賃産業鏈條信息的全方面交互,保障住房租賃市場供需信息透明、交易規則透明、各方信用透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配合)

16.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指導租賃企業成立廣州市房地産租賃協會,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房屋租賃日常管理。通過房地産中介行業協會、房地産租賃協會制定、完善房屋租賃中介行業執業規範和行爲准則,強化行業自律,督促指導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時采集、上報租賃房屋、租住人員等信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現代租賃産業這一新的經濟增長極的發展潛力,加快建設租購並舉的住房體系,促進我市經濟長久向好發展。

(二)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市住房租賃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市長擔任聯席會議負責人,市教育局、國土規劃委、住房城鄉建設委、地稅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爲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爲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工作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和信息溝通等日常工作。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可根據工作需求臨時召集或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

(三)加強統籌協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住房租賃市場管理和相關協調工作,要牽頭繼續深化研究“保障租賃雙方權益,支持租賃居住方式”的各項有力措施。各牽頭單位承擔主體責任,要按照任務分工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會同配合單位形成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原則上各相關政策措施要于2017年8月底公布實施,並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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