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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草坪設停車位 物業無權貼公告征求意見

珠海特區報  2016-04-11 10:14

[摘要] 前山中珠新村小區毀草坪建停車位,無半數業主反對即通過,物業這種做法是否合理?

近日,有個網名叫“草默love”的業主在香山網發帖求助:前山中珠新村小區毀草坪建停車位,無半數業主反對即通過,物業這種做法是否合理?網友對此有贊有彈,相關部門表示,確需鏟掉綠化、改建停車位的,須征得小區業委會和小區所在居委會同意後,到城管部門辦理行政審批手續,並按照規定繳納綠化補償費。沒有業委會或還沒成立業委會的小區,由居委會代行權力,經過2/3業主同意後,然後才能進行相應改造。小區物業無權張貼公告征求業主意見。

i現場:改造停車位破壞綠化遭反對

近日,網友“草默love”將小區的一張公告張貼在群裏,公告內容寫著: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小區業主生活水平年年提高,購買車輛業主日益增加,由于小區將近1500戶(不包含商鋪),地下車庫停車位才108(個),地面正式規劃車位也才110(個),車位無增加,車輛日益增加,故嚴重滿足不了業主停車需求。因此,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總體在不減少綠化面積的基礎上,只是改變綠化形式,把原來道路加寬,將路邊草坪改鋪草坪磚,改造爲停車位,這樣一改造一共就能增加60多個車位,有效緩解目前停車難現象,將盡大努力滿足業主需求。改造方案自4月5日起向全體業主公示,從公示之日起,七天內若沒有過半業主反對,證明業主認可支持,服務中心將按此方案分布實施改造。

對于物業如此做法,該網友質疑稱:“毀草坪建停車位可行嗎?我沒車,反正我是不願意的。有車也不願意。7天內沒有過半反對即爲通過合理嗎?要是大家太忙都沒看到呢?爲啥不是有過半贊成了算通過?要爲了帶來環境汙染的車犧牲綠草嗎?”

i調查:停車位不足拿綠化帶開刀

4月8日上午,記者走訪了中珠新村小區,這是一個有著近20年曆史的老舊小區,由于小區內停車位緊張的緣故,小區內外馬路上亂停車的現象比比皆是,部分車輛甚至停在了黃方格內和小區綠化帶上,給小區居民出行造成不便,也造成了小區環境的破壞。

據小區物業負責人介紹,小區地面劃線及地下車庫能容納的車位大約200多個,辦了固定停車卡的業主就有300多人次,現小區內有100多輛在排隊等待停車位,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無奈才考慮通過改造綠化帶來增加停車位。該負責人稱,小區業委會2014年到期後,就沒有再成立新的業委會。由于小區將近1500戶,如果物業工作人員上門調查的話,工作量會非常大,所以,物業就計劃先張貼一張告示,聽取廣大業主的意見。“如果有業主強烈反對,我們就不會實施改造方案。如果業主意見不大,我們就會逐步地實施方案。”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張貼公告後,確實有收到小區業主的投訴,不同的聲音肯定是存在的。但有車主要求物業解決停車難問題,如果物業不去做,就被投訴不作爲了,至少現在物業有計劃通過改造綠化去增設停車位,能否付諸實施還得看業主的意見。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珠海的一些老舊小區當中,由于停車難問題,物業想通過改造(鏟掉)綠化帶增設停車位的現象並不鮮見。今年3月中旬,位于前山榮泰河庭小區物業爲了給小區增設停車位,將靠近前山河路部分樓棟前的綠化鏟掉,計劃做成停車位,不想也是遭到當事樓棟業主的反對,終也只能恢複原貌,不了了之。

i觀點:物業無權張貼公告征求業主意見

對于物業破壞綠化建停車位的行爲,香洲區城管局表示,任何個人或者單位都不得破壞或擅自占用小區綠化。確需鏟掉綠化、改建停車位的,須征得小區業委會和小區所在居委會同意後,到區城管局公用事業管理二室辦理行政審批手續,並按照規定繳納綠化補償費。違反規定的,由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恢複原狀,並可按每平方米綠地處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的罰款。

對此,香洲區物業辦負責人認爲,若小區目前尚沒有業委會,居委會可以在街道辦的指導下,代替業委會行使權力,召開業主大會,向全體業主征求意見,經過2/3以上業主同意後,然後才能進行相應改造。因爲改造涉及到小區綠地率的改變,還需要經相關部門批准,物業是無權張貼公告征求業主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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