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前不獲城市規劃委員會同意的新口岸3幅土地合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昨日經工務局補充新的資料,指出土地承批人如希望合併土地,必須重新遵守街影條例,且3地整合後面積不會增加,經討論後獲城規會通過,委員並希望政府與承批人協商,藉土地發展解決區內現存問題。
新口岸3地合併獲城規會通過
【本報訊】早前不獲城市規劃委員會同意的新口岸3幅土地合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昨日經工務局補充新的資料,指出土地承批人如希望合併土地,必須重新遵守街影條例,且3地整合後面積不會增加,經討論後獲城規會通過,委員並希望政府與承批人協商,藉土地發展解決區內現存問題。
須遵街影條例 建築限高60米
城規會昨日第二度討論有關鄰近高美士街、在理工學院對面、蘭桂芳酒店旁3幅空置土地合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文在會上補充新的資料,他指出:按澳葡政府當時法規,該區毋需遵守街影條例,工務局提出可讓3幅土地合併重整,但在規劃條件圖提出必須遵守街影條例,且根據文化局提出的意見,建築限高為60米,較該區高可建90米為低。
張潤文並強調,3幅土地合併後,雖整合3幅土地之間的兩條行人通道,但承批人需同時割讓同等面積的土地,故土地合併後不會增加面積,工務局亦會要求發展商在地面層騰出一條行人通道供市民使用。
聽罷上述解釋,發言的委員普遍認同3地合併,委員陳德勝提出,區內「賭場巴」停擺路邊,對附近居民生活構成不少影響,要求政府與土地承批人協商,在項目內設置地方停泊「賭場巴」,只要對區內有利,他便會支持方案;委員胡祖杰亦認為,相關土地空置多年,如果能夠藉與承批人協商,利用土地有利該區發展,會支持土地合併。終有關規劃條件圖草案獲得通過。
另外,討論期間,委員林翊捷提出有關規劃條件圖草案的討論有程序問題,因城規會上次反對有關草案,即使工務局有新資料補充,只需作出決定後向城規會交代即可,毋需再安排城規會討論。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指,有新資料補充會當作一次新的申請,所以再交由城規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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