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及《噪音法》等生效後,各界聲音不斷。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劉永誠表示,新《土地法》生效後,社會有很大迴響,也影響本澳投資氣氛,建議政府盡快建立機制,審議各個即將到期的項目。並根據各個案對造成工程延誤的原因進行歸責,實事求是解決問題。
建置倡設機制審視到期項目
【本報消息】《土地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及《噪音法》等生效後,各界聲音不斷。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劉永誠表示,新《土地法》生效後,社會有很大迴響,也影響本澳投資氣氛,建議政府盡快建立機制,審議各個即將到期的項目。並根據各個案對造成工程延誤的原因進行歸責,實事求是解決問題。
建築置業商會昨日中午十二時假會址舉行二○一六年工作報告發佈會。會長劉永誠,理事長謝思訓,副理事長劉永年、關穎、黃國基,常務理事古嘉豪出席。
劉永誠表示,商會組織四個關注小組,分別對公共及私人工程事務、都市發展及土地資源、公共房屋私人房產市場、勞資關係及社會事務等方面作定期跟進,從中了解業界經營狀況。
釐清延誤歸責
他指出,新《土地法》生效後,業界經營環境有變,建議政府盡快建立機制,審議各個到期項目,對延誤原因進行歸責。支持政府依法施政,但在執行過程中,政府應思考法案推出後所衍生的其他問題,如收回到期但仍未完成發展的土地,除針對處理有關的法律訴訟,更應成立其他機制審議項目,釐清責任誰屬,從而節省行政程序,緩減因訴訟帶來的社會影響。
謝思訓表示,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對本澳經濟、商業發展,創造財富、就業尤其重要。該會支持優化有關法律,倘法案沒有公平、合理、透明的制度去釐清拖延原因,是澳門土地資源管理制度一大漏洞,且將引起其他嚴重問題。該會有責任反映業界在技術、實際操作面臨的問題。至於具體如何落實公正公平,要待行政當局研究。
強收地損商譽
關穎表示,土地批期過後,政府在未有詳細分析發展推遲的背景及原因下,強制執行收地及相關條款,已引發社會震盪及對行政程序的質疑。她指出,除部分歸咎於承租人,亦有配合社會發展及經濟轉型所帶來的問題,包括二○○二年為優化產業發展,原有發展規劃大幅修改;澳門成功申請世遺後要配合世遺保護措施;政府過往十年開始規劃環評及相關保護等,令機構不能在法律期限進行及完成計劃審批。
現時土地法律未見有公平歸責原則,對澳門商業聲譽及日後融資成本及利率有不良影響,不利澳門作為國際城市的形象,也不利社會整體。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