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2月28日,小編從珠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獲悉,珠海橫琴1宗34542.97㎡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掛牌出讓,樓面起拍價為4994元/㎡,若以底價成交,總地價約10.023億元。
澳門房天下訊 2016年12月28日,小編從珠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獲悉,珠海橫琴1宗34542.97㎡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掛牌出讓,樓面起拍價為4994元/㎡,若以底價成交,總地價約10.023億元。
該地塊宗地編號為16155/珠國土儲2016-01,位於橫琴新區環島東路東側、觀澳路南側、都會道西側、興澳路北側,計容積率總建築面積≤200700.5㎡,建築密度裙樓≤40%、塔樓≤25%,綠地率≥30%,出讓年限為40年,競拍日期為2017年2月8日10時。
1.上述標的物按土地現狀條件(淨地)供地;
2.本項目用地計容積率總建築面積≤200700.5平方米(其中辦公≥90%、商業≤10%);
3.本項目用地《用地範圍圖》所示"地下公共車行通道"位于地下二層(標高爲-6.0米)、單向雙車道規劃控制寬度≥10.0米、規劃控制淨寬≥7.5米,雙向四車道規劃控制寬度≥20.0米、規劃控制淨寬≥15.0米,車行道層高≥3.7米、淨高≥2.2米,通道接口須延伸至相鄰用地單位的紅線位置,以上通道均須保證24小時對公衆無償開放。地塊內及地塊東側和南側相鄰道路下的地下公共車行通道的建設費用由本地塊業主承擔。地下公共通道及本地塊其余地下空間的建設須遵守《橫琴新區地下空間建設專項規劃》和《橫琴新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辦法》的要求;
4.競買人在競得地塊後1個月內(港澳地區企業6個月內)須在珠海市橫琴新區擁有一家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億元(或等值外幣)且持有100%股權的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競買人未能按規定注冊擁有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土地出讓合同,宗地定金不予退還;
5.上述標的物不設保留價。
6.競買人或其實際控制人應爲《橫琴新區産業發展指導目錄》中“物流、商貿和商務服務”類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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