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吳國昌促訂法制落實新城澳人澳地

市民日報  2017-08-14 09:33

[摘要] 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中央政府批准澳門特區的整個填海新城,指定用於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他提出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特區政府多年前曾經委託學術機構研究,但當時填海未有進展,無法具體結合填海土地來研究「澳人澳地」,因此認為在土地短缺之下有利有弊,主要弊處是搶去公屋用地。

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中央政府批准澳門特區的整個填海新城,指定用於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他提出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特區政府多年前曾經委託學術機構研究,但當時填海未有進展,無法具體結合填海土地來研究「澳人澳地」,因此認為在土地短缺之下有利有弊,主要弊處是搶去公屋用地。

這些研究,不是「填海新城澳人澳地」,而是沒有填海新城,缺乏土地資源的「澳人澳地」研究,難有實效。例如當年試推置安居諮詢,就是因為公眾質疑會搶去公屋用地而不了了之。

現在填海新城的填海快將完成,理應具體結合填海土地來實行「填海新城澳人澳地」。及早在不牴觸既有業權權益的情況下預先建立法制,建立炒住分途的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

否則,如果拖延避責,一旦已存在既有業權,要實行炒賣分途的限購制度就會因為牴觸既得利益而不能推行。可是,行政長官8月2日來立法會回應「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竟然按稿照讀完全過時的陳腔濫調,誤用過去根本並非針對填海新城的研究認為澳人澳地之弊是搶去公屋用地,實令人質疑是砌辭推搪避責!

為此,吳國昌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只要恪守填海新城A區2.8萬公屋土地儲備,填海新城的澳人澳地根本沒有搶走公屋用地的弊端?

在城規層面,特區政府可否確定利用已決定作為2.8萬公屋土地儲備地域內初部開發經濟房屋及准社區配套設施,而在新城其餘住宅地初部規劃出可嘗試推出中轉屋、首置屋、先租後賣等項目的地域,也可以開發私樓社區。反正全都預設遵從澳人澳地的制度?

二、基於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是整個填海新城土地運用的一般性原則,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在法制層面不應再藉口等待填海新城各區分別制訂規劃來拖延推搪,而是要及早由法務當局籌備法制方案,實現「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例如,規定填海新城住宅單位交易,全都限定只准由在填海新城內沒有住宅單位業權,而在整個特別行政區內手上不超過一個住宅單位的澳門性居民購置,而且只准購置填海新城內一個住宅單位?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