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爲進一步穩定市場、規範貸款發放,現要求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開展自查。
記者11日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針對近期媒體曝光的個別經紀人員協助購房人以辦理“消費貸”“經營貸”“個人信用貸”“房抵貸”等方式套取資金,作爲購房首付的情況,北京市住建委表示,這類行爲既不符合貸款發放政策,也違反了本市房地産調控要求。爲進一步穩定市場、規範貸款發放,現要求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開展自查。
據介紹,本次自查範圍爲近3個月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經營活動。重點針對以下(但不限于)違規行爲:爲購房人辦理“消費貸”“經營貸”“個人信用貸”“房抵貸”作爲購房首付款的行爲;違規發布、代理小産權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的行爲;未經房屋所有權人授權擅自發布房源信息,或經房屋所有權人授權發布的房源信息不全、不真實等行爲;協助、教唆購房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購房貸款的行爲;經紀機構未在經營地備案的行爲;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房地産調控政策的其他違規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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