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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良:三年上樓保弱勢住屋 建議增加社屋供應量

澳門日報  2017-10-23 09:23

[摘要] 會剛完成討論“社屋法”法律草案,建議以法律訂定社會房屋基本制度。身兼公屋委的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認同社屋申請恆常化及個人申請人不得為全職學生,有助善用資源及掌握實際需求。個人建議增加社屋供應量,並設三年上樓期限,確保弱勢家庭獲基本住屋保障。


建議增加社屋供應量

陳家良:三年上樓保弱勢住屋

【本報消息】 會剛完成討論“社屋法”法律草案,建議以法律訂定社會房屋基本制度。身兼公屋委的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認同社屋申請恆常化及個人申請人不得為全職學生,有助善用資源及掌握實際需求。個人建議增加社屋供應量,並設三年上樓期限,確保弱勢家庭獲基本住屋保障。

限制學生申請合理

陳家良表示,社屋作為保障基層困難家庭的“安全網”,保障經濟薄弱家團的居住需求,有必要恆常化申請,藉了解社會對公屋的實際需求,以便作出發展規劃。但更重要是 須確保社屋供應量,宜建立三年內上樓期限。

隨着近年出現學生申請社屋問題引起社會爭議,他認為對全職學生作出申請規範值得肯定,有助更合理善用公屋資源。但就法案建議所見,放寬得並不徹底,即使是經屋業主或 補貼取得者在十年間也有可能因家庭突變而經濟出現困難,雖然現時社屋有“例外許可”申請審批機制,但獲接納申請不多,令不少緊急求助個案未能得到及時救助。故建議社會探討此問題,讓返貧家團有機會申請社屋。

出台措施遏抑炒風

他再次建議 解決未來五年內經屋“零供應”問題,加快現有公屋地段的處理及興建,利用成功收回的閒置土地增加公屋供應,以便盡早開放經屋予合資格家團申請。

中共 總書記習近平近日在十九大工作報告中強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期盼特區 堅持這個定位,持續監察本澳樓市動態,適時出台有效措施遏抑炒風,完善和維持房地產市場秩序,讓房屋回歸居住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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