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設立都市更新委員會兩年多,討論多項都市更新內容及提出具體建議,但日前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語出驚人”,指無計劃就都市更新立法,令社會各界感到愕然。
政府設立都市更新委員會兩年多,討論多項都市更新內容及提出具體建議,但日前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語出驚人”,指無計劃就都市更新立法,令社會各界感到愕然。
有地產業者認為,都市更新牽涉範圍廣泛,如沒有法律依據將難以推動。且由於爭議大,必須政府牽頭,與社會各界共同推進。
都市更新委員會自一六年四月起,至今召開十八次全體會議,分成三個小組就六個議題進行研究,包括樓宇重建業權比例、工廈活化、稅務政策等,討論內容十分細化,並已提供多項建議予政府。社會期望都市更新進入軌道,但羅立文日前卻指都市更新沒有計劃立法,難免令社會認為都市更新委員會形同虛設。當中討論的事項及建議,祇由政府話事,委員會變相可有可無。
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表示,政府工作一向行政主導,委員祇是按照政府提出的方向、事項進行討論、研究及建議。當完成多項討論議題後,本以為進入立法階段,政府卻提出要將都市更新進行研究招標及公開諮詢,委員都感到意外,因委員會成立以來都沒有提及招標及公開諮詢。既然有此打算,為何不一開始就諮詢?現屆政府祇餘一年半任期,都市更新招標、公開諮詢料二○年完成。現屆政府沒有計劃推動都市更新,屬於主動不作為,不符合社會期望。
推遲都更危樓更多
有地產業者表示,都市更新牽涉範圍廣泛,倘沒有相應的法律條文作為基礎,單靠發展商、小業主難以推動。此外,土地利益爭議大,依靠私人發展商收樓重建將遇到大量阻力。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是必然方向,成立全資公司以個別區域作為都市更新試點,有利社會凝聚都市更新的共識。不少舊區樓宇樓齡動輒三、四十年,欠缺維修、保養,都市更新每推遲一年,舊區危樓積存的問題將會更多,成為社區計時炸彈,爆發是遲早問題。
都市更新牽涉小業主利益,不可能單方面強制收樓,需要顧及樓宇重建過程中,小業主的日常生活、居所問題。可給予賠償或一個稍大單位安置,這並非不尊重私人財產,而是將社會整體利益與小業主利益相結合,推動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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