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爲了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盤活利用閑置土地,近日,自然資源部下發《關于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挂鈎”機制的通知》,明確提出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實現高質量發展。
爲了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盤活利用閑置土地,近日,自然資源部下發《關于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挂鈎”機制的通知》,明確提出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實現高質量發展。
《通知》提出,將大力推進土地利用計劃“增存挂鈎”。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分解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要把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數量作爲重要測算指標,逐年減少批而未供、閑置土地多和處置不力地區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
同時,要明確各地區處置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具體任務和獎懲要求,對兩項任務均完成的省份,國家安排下一年度計劃時,將在因素法測算結果基礎上,再獎勵10%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任一項任務未完成的,核減20%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閑置土地的處置方式。《通知》強調,對于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調查認定,依法依規收繳土地閑置費或收回。對于非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應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分清責任,按規定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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