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前日公佈並公開諮詢三十日,意味着千呼萬喚的都市更新再行前一步。
置換房市價出售
地產業:宜減配套增折扣創造誘因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前日公佈並公開諮詢三十日,意味着千呼萬喚的都市更新再行前一步。有地產業者認為,暫住房、置換房符合都市更新需求,但祇是一部分,更需要整體規劃及都市更新法律配合,“斬件式”推出法律難以有效推動都市更新。此外,置換房按市價出售,對舊樓業主而言有資金壓力,可降低配套,增加折扣優惠,創造購買誘因,否則同一時間搶買現樓安置會刺激樓價。
《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中,暫住房主要供受重建影響的業權人租住,置換房則將參照商品房單位的設計及裝修標準,按市場同級樓宇的價格訂定,購買者擁有置換房的全部業權,可出租或出售。
政策欠連貫系統
有外資地產公司負責人表示,參考新加坡房屋政策及都市更新政策,暫住房、置換房都是都市更新必不可少的部分。特區政府擬將置換房定位為私樓,並按市場同級樓宇價格出售,可想像是想以“靚樓”吸引舊區居民購買,不過欠缺周詳的考慮。
因未有都市更新法律,如何賠償舊區住宅的業權人尚待討論,賠償計算方式如何制定也未見蹤影,單談置換樓以市價出售不夠“貼地”。是否可以市場價給予折扣,或者降低用料級數、減少配套,讓受影響舊區住戶以較低價格購買。
新加坡做法是先行制定未來數十年的發展規劃,然後再進行都市更新,符合整體城市發展規劃。至於暫住房則於舊區附近興建,暫住幾年後遷回原區。反觀澳門目前的城市總體規劃、都市更新法律配套“斬件式”上檯,暫住房、置換房土地儲備未有定案,數量要幾多難以估計?未有連貫系統下,政策可能達不到預期效果。
住暫住房最理想
另有地產業者表示,都市更新涉及的舊樓樓齡至少四十年,政府按市價賠償,業主也不夠資金購買市價出售的置換樓,即使向銀行申請樓按貸款,也要考慮業主年齡及工作收入水平。萬一業主年事已高,銀行不願提供長年期的樓按貸款,每月供款超出收入的五成,申請將被拒絕,屆時好心做壞事。
倘舊區業主獲市價賠償,爭相在原區購買較新的樓宇尋找安置,由於舊區現樓供應相當有限,將刺激短期需求,令同區樓價急升,甚至外溢至周邊區份,也非都市更新的政策原意。政府在舊區內設暫住房,暫時安置受都市更新影響的住戶,新樓落成後再原區安置最理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