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1月30日,澳門房天下由珠海特區報獲悉,該地塊編號爲18140/珠國土儲2018-22,位于斗門區蓮洲鎮東灣村北、三灣村東南側。
斗門掛出一宗商業和旅館混合、商業和商務混合、會展、旅遊用地地塊,意欲打造4A級旅遊景區。
起拍總價6441萬元(樓面地價984元/㎡)
2018年11月30日,澳門房天下由珠海特區報獲悉,該地塊編號爲18140/珠國土儲2018-22,位于斗門區蓮洲鎮東灣村北、三灣村東南側。
地塊詳情
宗地編號:18140/珠國土儲2018-22
宗地位置:斗門區蓮洲鎮東灣村北、三灣村東南側
宗地面積:79973.01㎡
計容積率建築面積:≤65410.3平方米,其中S-1地塊建設規模≤41114.9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比例≥60%;S-2地塊建設規模≤7358.32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比例≥50%;S-3地塊建設規模≤3443.88平方米;S-4地塊建設規模≤721.05平方米;S-5地塊建設規模≤5102.85平方米;S-6地塊建設規模≤5605.29平方米;S-7地塊建設規模≤2064.01平方米
規劃土地用途:商業和旅館混合、商業和商務混合、會展、旅遊(其中S-1地塊爲商業和旅館混合,S-2地塊爲商業和商務混合,S-3地塊爲會展,S-4、5、6、7地塊均爲旅館)
出讓年限:40年
容積率:≤約0.82(其中S-1地塊≤1.0;S-2地塊≤1.2;S-3地塊≤0.6;S-4、5、6、7地塊≤0.5)
競拍時間:2018年12月29日10時
1.上述地塊以現狀(淨地)供地
2.外地企業或組織競得的,必須在本市注冊成立其持有100%股權(全資)的單項開發公司。
3.上述地塊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下稱《合同》)簽訂前向出讓人提交與珠海市斗門區生態農業園管理委員會簽訂的《珠國土儲2018-22地塊建設和使用監管協議》(下稱《監管協議》),如競得人未能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向珠海市斗門區生態農業園管理委員會提出簽訂《監管協議》申請,導致《監管協議》未能在《合同》約定簽訂之日前完成簽訂工作的,則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土地,競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7.上述地塊中旅館項目需建成四星期或以上標准酒店。
10.競得人在簽訂《台同》之日起一年半內將上述承包用地用于建設一處規模不少于500畝的鄉村旅遊景區(4A級區標准)並投入經營,相關建設手續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如競得人未能履行上述事頂,斗門區政府有權提出讓人解除台同,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沒收合同定金,對用地範圍內已建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不予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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