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繼續討論修改《經屋法》法案,羅立文及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列席會議。
修改《經屋法》法案擬提升經屋申請人年齡門檻惹爭議,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不知道會否維持上調門檻至25歲的做法,亦非他個人能夠決定。但被指資源錯配、即將開隊的4000個經屋單位比例方面,他則「企硬」指不會下調T1數目。
立法會常設委員會昨繼續討論修改《經屋法》法案,羅立文及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列席會議。
對於新城A區4000個經屋當中,有1000個為T1(一房廳)單位,被批評資源錯配,羅立文接受訪問時表示,不會下調有關比例,非因政府「硬頸」,而是相關4個地段已按原定比例設計,倘再改則,屬浪費時間,亦會拖延開隊申請。
目前,法案已完成階段討論,羅立文稱,政府將開展內部分析,並準備新工作文本,但對於申請年齡、經屋售價等方面未有共識,雙方將繼續討論,直至達成共識,希望盡快完成立法。
他希望短期內完成法案修訂,讓新一輪經屋申請採用新《經屋法》開隊,「希望(通過法律)不是長時間,我們會交正式修改文本,但修改文本可以有第二個、第三個,直至有共識。」
至於會否維持經屋申請年齡上調至25歲,他則表示「唔知」,政府內部會總結會議內容及撰寫報告,非由他個人決定,而是政府內部的決定。
經屋定價兩方案有利弊未定案
立法會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總結會議時表示,政府代表未就申請經屋的年齡問題進行整體討論,亦未上報行政長官及行政會;由抽籤改為計分排序方面,他表示,政府答應新文本會加入評分要素的基本內容,執行方面的內容,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經屋定價方面,何潤生引述政府稱有兩個方案,包括經屋購買者的購買能力或經屋的成本價。政府舉例指,以購買力計算方式,按2人家團申請社屋的17,300元上限加1元,即符合申請經屋的下限,並以供款佔總收入30%、供20年、2.375厘利率計算,實用面積每平方米約3.5萬元,60平方米的T3單位約213萬、45平方米的T2單位約159萬、30平方米的T1單位約106萬。
倘以成本價計算,政府代表稱,需考慮土地批給溢價金、建築成本、行政費用,目前,土地溢價金每平方米約2.6萬元、建築成本每平方米1.7萬,並以上述兩項要素的一成作為行政費用,實用面積為每平方米約4.8萬元,T3單位約290萬、T2單位約218萬,T1單位約145萬。
何潤生表示,兩個方案各有利弊,委員會亦各有支持,而用購買力計算較便宜,政府要作較大補貼;成本價則能如實反映單位位置、景觀、座向、地點,而10%的行政成本,委員會認為同政府有討論空間,兩者可以平衡,政府強調未有最後決定。
經屋再出售方面,政府原先考慮物價指數及房屋折舊等因素,政府表示,物價指數的表述將調整為「通脹」,近年本澳年通脹平均2%至3%,折舊則按每年2%計算,委員會認為,兩者可能互相抵消,經屋不會。
何潤生表示,按每年2或3%計算,將來樓宇會出現「受限制的空間」,達致經屋去投資化的立法目的;另外,房屋局將根據原有的排序安排申請人選購二手經屋,經屋認購人亦可選擇二手經屋或新建經屋,舊經屋會比新經屋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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