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政府決定把社屋申請恆常化,是因為政府有把握,只要符合申請條件,政府會有合理時間安排申請者上樓,政府有信心社屋上樓期為4年半。
對於修訂《社屋法》引入恆常申請機制,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政府決定把社屋申請恆常化,是因為政府有把握,只要符合申請條件,政府會有合理時間安排申請者上樓,政府有信心社屋上樓期為4年半。
羅立文昨接受訪問時被問及修訂《社屋法》引入恆常申請機制,現時社屋單位數量是否足夠?他回應指,政府網站上有相關數字,「網站乜嘢都有」。
他強調政府決定建議社屋申請恆常化,是因為政府有把握,只要符合申請條件,政府會有合理時間安排申請者上樓,若果政府沒有信心則不會建議恆常性申請。羅立文更直言經屋的供應量「覺得做唔到」,故修改《經屋法》沒有建議經屋可恆常性申請,需要循序漸進,先處理好社屋,因「社屋為主,經屋為輔」。至於何謂合理的社屋上樓時間?羅立文稱有信心社屋上樓期為4年半。
優先處理現有六千社屋申請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補充說,本澳建成的社屋單位有1.4萬多個,在建的有2868個。
另外,羅立文提到,新《社屋法》生效前,政府會優先處理現有6000多個社屋申請,之後的申請將按照新《社屋法》,屆時社屋申請亦將恆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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