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處: 中國房地產報
9月26日,成都出臺《關於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宣佈調整住房限購措施。
調整後,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繼續實施住房限購,統一為一個限購區域,其他區域不再審核購房資格。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更好滿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
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房,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居民家庭成員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戶籍不在限購區域但在限購區域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2.新購房後,本地戶籍兩人及以上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總套數不超過3套,本地戶籍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總套數不超過2套。在此基礎上,二孩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1套,三孩及以上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2套。
同時,調整住房限價措施。成品住宅裝修價格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土地出讓合同等有約定的除外),嚴格落實樣板間、銷售現場、裝修清單等管理要求,鼓勵優質優價。不再執行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佈機制。
此外,個人轉讓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統一調整為了2年。